仅供整理参考,具体手续以入管或行政书士确认为准。
材料

永住者配偶者等 更新・变更材料

材料重点是身份关系、住民票、收入资料和保证人;更新与变更分开确认。

期限:更新通常可在在留期限到期前 3 个月起申请;变更要在当前在留期限前确认。

永住者配偶者等材料围绕身份、关系证明、住民票、收入和保证人;更新与变更的材料范围要分开看。

准备进度

点状态,回头核对不容易乱。

0/10
补充说明

在留资格变更/期间更新申请书 + 写真 / 护照 + 在留卡 / 婚姻关系或亲子关系证明 + 日文翻译 / 永住者/特别永住者一方的住民票或身份资料 / 滞在费用证明(课税·纳税证明、存款资料等) / 身元保证书

路线不同这里是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的配偶/子女路线,不是日本人配偶者路线,也不是永住申请本身。

材料边界清单只整理材料脉络;婚姻实态、同居、收入稳定性和变更相当理由仍需个案确认。(需确认)

住所地管辖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;市区町村取住民票和税证明。

不确定时:如果有别居、离婚、再婚、DV、收入下降或滞纳,不要直接套材料清单;应先提问确认,或向专业窗口确认。

问问我的情况
资料来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