仅供整理参考,具体手续以入管或行政书士确认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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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民税納税証明書

永住者配偶者等 更新・变更材料里,这份材料主要用于说明生活基础、收入和纳税状态。

准备时先分清申请人、配偶/扶养者、保证人分别要出哪些材料,姓名和期间要一致。

办理机关

住所所在的市区町村役所

取得方式

市区町村窗口、邮寄、部分自治体支持コンビニ交付

费用

通常每份 200〜400 円(自治体而异)

有效期

一般要求発行 3 か月以内;申请类型不同所需年数也不同(看窗口指示)

回到清单

申请要点

税类材料先分清国税和住民税,再分清课税、纳税、所得、未纳なし等不同证明种类。

搬过家、换过公司、无收入、期限后申告、刚补缴或分割纳付时,先按年度整理事实,再决定开哪几张证明。

核对清单

  • 证明种类是否和清单一致。
  • 年度、期间和发行机关是否正确。
  • 证明对象是本人、配偶还是公司。
  • 发行日是否符合窗口要求,通常按 3 个月以内准备。
  • 是否还需要同组材料,例如课税证明和纳税证明一起提交。
  • 婚姻、同居、收入和关系经过是否能在不同材料之间对上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有未缴 / 滞纳的话窗口可能拒发完納証明;先去税务窗口处理纳付或分割。
  • 只看「課税」证明而漏看「納税」证明:在留申请审查重视「实际是否付清」。
  • 夫妻共同申请时只取了一方的纳税证明,但要求是世帯全员。
  • 分居、收入下降、再婚、长期离日或扶养关系变化时,不要只交标准材料。

影响说明

家庭关系材料不一致,通常会被要求补关系、同居、扶养或交流经过说明。

如果分居、再婚、收入不足或关系时间线说不清,后续会变成事实说明问题。

有未缴或种类不明时,先确认。 去提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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