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職証明書(在勤証明書)
永住申请材料里,这份材料主要用于说明当前职业、收入来源和稳定性。
准备时按永住清单确认对象、期间和发行日;税、年金、社保、关系和保证资料要能互相对上。
办理机关
雇用主(人事 / 总务部门)
取得方式
向所属公司人事 / 总务部门索取,通常 1〜2 周可拿到
费用
一般无料(公司内开具)
有效期
常要求発行 3 か月以内
申请要点
雇用类材料先确认对象是本人、扶养者、保证人还是公司员工,不同对象对应的证明重点不同。
换工作、派遣、出向、业务委托、调薪或岗位变化时,材料要反映最新工作内容,而不是只交入社时版本。
核对清单
- 职务名称、工作内容、入社日、雇用形态和工资是否写清楚。
- 文件内容是否和申请书、雇用契约、在职证明互相一致。
- 派遣、出向、业务委托等情况要能说明实际工作地点和指挥关系。
- 公司盖章、负责人、发行日期是否完整。
- 是否和永住申请书、理由书、保证人资料或身份关系资料互相一致。
注意事项
- 在職証明書 ≠「労働条件通知書 / 雇用契約書」:在留申请常常要两类一起交。
- 入社不久就提申请,公司开的在職証明里没体现完整月份。
- 小公司没有标准模板时,要让公司至少写明:会社名・代表・所在地・本人氏名・职务・入社日・雇用形態・年収。
影响说明
永住材料错漏,常见结果是补正、重开或要求追加期间资料。
如果材料显示未纳、迟延、期间空白或事实不一致,影响会进入综合审查,不只是补一张纸。
公司不开、来不及开,或是否必须提交不明时,先确认。 去提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