仅供整理参考,具体手续以入管或行政书士确认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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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職証明書(在勤証明書)

经营管理续签里,在职证明可能用于说明申请人在公司中的役割,也可能用于说明常勤职员的在职状态。

如果本人是代表取締役或役員,不宜按普通员工证明处理,要和登記、役員報酬、職務内容和公司资料一起看。

办理机关

雇用主(人事 / 总务部门)

取得方式

向所属公司人事 / 总务部门索取,通常 1〜2 周可拿到

费用

一般无料(公司内开具)

有效期

常要求発行 3 か月以内

回到清单

申请要点

这份材料在经营管理续签里要和申请书、登记、税务、决算、事业所或人员资料一起核对,不能孤立看。

如果在職証明書(在勤証明書)反映了搬迁、增资、换代表、人员变化、业务变化或 2025 改正相关事项,要先把对应说明和支持资料整理在一起。

核对清单

  • 证明对象是申请人本人、役員,还是常勤职员。
  • 会社名、所在地、代表者、发行日是否和登记资料一致。
  • 职务、入社日或就任日、雇用/役員关系、勤務形態是否写清楚。
  • 年収、役員報酬或工资资料是否和课税、决算、工资台账一致。
  • 公司盖章、负责人信息和发行日期是否完整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代表者自己给自己开普通员工式在职证明,但没有役員身份和报酬资料配套。
  • 常勤职员证明里看不出工作时间、工资或身份类别。
  • 证明内容和雇用契约、登記、工资资料不一致。

影响说明

在职关系说不清,会影响本人活动内容或常勤职员资料的可信度。

如果证明对象、职务和报酬资料不一致,通常需要公司重新出具或补充说明。

材料本身不足或和其它公司资料对不上,常见结果是补正、追加说明或重新整理整套经营资料。

公司不开、来不及开,或是否必须提交不明时,先确认。 去提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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