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記事項証明書(法人 / 不動産)
法務局出具的、记录法人 / 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官方证明;经营管理签证、公司变更、不动产相关申请常用。
准备时先确认公司名、所在地、代表者、发行日和申请书内容一致。
常见于「経営·管理 续签材料」、「外国人 法人登记 材料」、「永住申请材料」等手续。
办理机关
法務局(登記所)
取得方式
法務局窗口、邮寄、または 登記情報提供サービス / 登記・供託オンライン申請システム
费用
窗口・邮寄通常 600 円 / 通,在线请求一般更低(具体以法務省公式为准)
有效期
一般要求発行 3 か月以内(特别经营管理申请)
申请要点
这份材料会在「経営·管理 续签材料」、「外国人 法人登记 材料」、「永住申请材料」等手续里复用。先确认正在办理的手续,再按该手续核对证明对象、期间、发行机关和是否需要翻译。
公司资料要能说明公司真实存在、持续经营、资金和人员安排。
核对清单
- 公司名、法人番号、所在地和代表者是否和登记资料一致。
- 材料反映的是申请时点的最新状态。
- 如果公司刚搬迁、换代表、增资或业务变化,先确认登记和说明资料已经更新。
- 数字类材料要能和决算、银行、工资或税务资料对上。
注意事项
- 「現在事項証明」vs「履歴事項全部証明」搞混:经营管理审査通常要「履歴事項全部証明書」。
- 本社所在地变更后没更新到登记,但申请书上写新地址,对不上。
- 不动产证明书只交了「土地」忘了「建物」(或相反)。
影响说明
材料名称、对象、期间或内容不一致,常见结果是补正、重开或重新说明。
如果材料暴露出逾期、未纳、身份变化、活动内容不一致等事实,影响就不只是补一张纸,需要先确认处理方式。
不确定要哪种登记证明,或公司刚成立、刚搬迁时,先确认。 去提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