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届受理証明書
日本人配偶者 续签材料里,这份材料主要用于说明婚姻关系、同居状态和关系真实性。
准备时先分清申请人、配偶/扶养者、保证人分别要出哪些材料,姓名和期间要一致。
办理机关
受理婚姻届的市区町村
取得方式
向提交婚姻届的市区町村窗口或邮寄申请
费用
市区町村而异
有效期
在留申请中通常准备 3 个月以内发行的版本
申请要点
配偶类申请里,这份材料要能支撑婚姻关系、同居状态、交流经过或扶养关系。
海外文件、再婚、分居、长期异地、出生后补办或姓名不一致时,要先确认翻译、公证、认证和时间线。
核对清单
- 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婚姻或亲属关系是否和户籍、住民票、申请书一致。
- 外国文件是否需要公证、认证、アポスティーユ或日文翻译。
- 照片、交流记录和質問書的时间线是否能互相对应。
- 再婚、分居、异地、出生后补办等情况要先整理事实。
- 婚姻、同居、收入和关系经过是否能在不同材料之间对上。
注意事项
- 把婚姻届受理证明当成户籍謄本的完全替代。
- 跨国婚姻时忘记本国侧婚姻证明和翻译要求。
- 只证明结婚登记,不证明婚姻实态。
- 分居、收入下降、再婚、长期离日或扶养关系变化时,不要只交标准材料。
影响说明
家庭关系材料不一致,通常会被要求补关系、同居、扶养或交流经过说明。
如果分居、再婚、收入不足或关系时间线说不清,后续会变成事实说明问题。
户籍还没反映、海外婚姻或再婚时,先确认用哪种证明。 去提问